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校外教学点自愿申报、学院评审,校长办公会审核,拟申报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等四所学校为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0日)。
序号 | 拟设置校外教学点 |
1 | 广西城市职业大学 |
2 | 贺州工艺美术学校 |
3 | 广西物资学校 |
4 | 贺州市经济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 |
对上述拟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有异议者,请在2025年3月10日前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我院反映。
联系电话:0774-5229776。
来访地址/来信地址:广西贺州市西约街169号(贺州学院东校区行政楼204室)。
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