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点、二级学院:
随着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等政策的出台,必将进一步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内涵发展,促使高等继续教育能够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因此,2018年是我国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的关键年。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服务学生的宗旨,我院决定组织开展清查往届在籍未毕业函授在校生的工作。现将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1.组织清查。各教学单位认真对往届在籍未毕业学生进行清查,清查范围为成高2008级—2014级(2007年—2013年录取的)未毕业的在校生,要明确未能毕业的原因,于11月1日前完成。
2.督促指导。各教学单位完成清查后,要组织落实,并联系告知未毕业的在校生,同时督促和指导这些学生尽快完成学业、缴清学费,包括: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毕业材料,等等,于12月1日完成。
各教学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务必按时规定时间统筹安排。我校成高学籍管理最高年限为6年(包括正常的修学年限2.5年),我校成高2006级-2013级未毕业在校生学籍在籍时间保留至2019年3月。2019年3月对于超过最高学习年限仍未办理毕业证的函授在校生一律予以取消学籍处理。
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