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5届预毕业生按时完成身份复核及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结合此前各教学单位上报处理相片情况。现就2025届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学历电子图像采集及校对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历电子图像采集
(一)图像采集对象
预计2025年毕业未参加过图像采集在校生。
(二)采集办法
1.由九铭公司采集相片、上传学信网
广西区内学生可到学校签约的九铭公司指定地点采集相片,图像的纸质版统一由九铭公司寄到学校。
地址:南宁市友爱路南棉商业街98号蓝棉照相馆,电话:0771-3130702,营业时间:9:00-20:00,费用:25元/人。
2.由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相片,学历教育科上传学信网
广西区内外学生,可到各省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采集,地点在各省省会城市(可导航前往)。相片采集费用以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标价为准(一般50元左右)。采集图像后,将图像纸质版和电子版(一般配有一张光盘)邮寄给老师(或者同学)交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3.自提供照片,由九铭公司上传学信网
自提供照片按新模式自提供照片说明(附件1)要求提供。2025年4月7日前由各教学单位统一报送自提供照片(图像纸质版统一由九铭公司寄到学校)、采集码、费用(收费标准:40元/人)、学生名册(教学点名称+学生姓名+学号)到学历教育科邮箱。请各单位在收集相片时进行初步审核,不得报送不符合要求的相片和录取相片。
因统一处理相片上传、制作等需要一定的时间,此次收集之后,上半年不再受理预计毕业生学历相片上传等事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学历相片,导致无法申请毕业的,自行负责。
二、学历电子图像校对及自查
(一)学历相片校对
学历相片上传学信网后,学生本人必须在学信网学信档案中进行学历照片校对。照片是本人的点击“正确”;不是本人的点击“有误”,相片有误的学生须及时报学历教育科进行处理。
校对时间:2025年3月18日—3月31日。
(二)学历相片自查
根据《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规定,“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结)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要求,学生需自查本人学信网学信档案中学历相片与录取相片是否是同一张,如是同一张相片的学生,按新模式自提供照片说明(附件1)要求,以教学单位统一报送学生近期照片到学历教育科进行更换申请,更换成功者,需自行加晒相同的学历相片蓝底小二寸纸质版上交学历教育科。(学历相片与录取相片是同一张、学历相片不是本人、学历相片存疑等情况经审核后更换,其他不得更换。)
自查时间:2025年3月18日—3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务必及时通知到2025届毕业生,避免出现因学历照片问题而无法办理毕业证的情况。
联系电话:0774-5229776。
附件:1.新模式自提供照片说明
2.学历图像采集要求
3.2020级-2023级在校生学历相片情况统计表0318止
贺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8日